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日(8日)裁定,日本政府要向12名韓國慰安婦,各賠償1億韓元(摺合約70萬港元),認為證據及證人供詞都顯示,在二戰期間被日軍強徵做婦安慰的受害人,承受巨大及難以想像的身心痛楚,但她們從未得到補償。預料判決將會加劇韓日之間的緊張關係。
12名入稟人,包括已故的裴春姬,在2013年向韓國法院提出民事調解,要求日方支付每人1億韓元精神賠償金,但因為日方一直拒絕接收韓國法院的訴訟文件,案件拖到2016年才正式開審。